心病知多少

伴侶與家族

離婚不是過去的事
李維榕博士/香港大學家庭研究院總監
 
 離婚的道理,就是發現婚姻不能繼續,但是對很多人來說,離婚不是過去的事,情斷了,恨尤在,而恨,有時比愛更能把人拴在一起。
 
 
我又一次與這對母女會面。
 
上次會面是一個月前。那自從父母離異後就一直覺得支離破碎的女兒,明知道無法彌補父母的婚姻,卻不停地在自己身體上找毛病,四處求醫。
 
她的社工說,上次見面後,雖然母女都握手言和,承諾要一同成長,走出深谷,但是才一轉眼,女兒又繼續從身體上找問題,這回又有新發現,說是膀胱發炎,而且找到一個新的醫師,答應幫她一天排尿三次。
 
母親一聽到女兒又出現新症狀,立即就怒氣衝天,馬上找那醫師問詳情。
 
醫師卻說,病人不是小孩子,她的資料必須保密,母親也不能例外。
 
第二次見面時,母親仍是十分氣憤,怪醫師、罵女兒。第一次會談時所達到的進展,消失得無影無蹤。
 
女兒見母親生氣,顯得十分慌張,她說:「我叫醫生不要告訴妳,是怕妳擔心罷了,我明天就回去向他解釋……。」
 
母親並不接受解釋,狠狠地說:「我再也不聽妳的謊言,我再也不管妳死活!」
 
這才發覺,一直以為女兒很知道怎樣點中母親的死穴,原來母親只要一發難,她就完全失去陣腳。
 
女兒眼睛避開母親,口中卻說:「我最近在醫院看到一個病友,也是對母親很過份,罵得母親很傷心。那情境好像是一面鏡子,像我照到自己……」
 
她的聲音好像很平靜,每句話都說得小心翼翼,骨子裡卻是湧著澎湃的情緒。母親也不望向她,繼續述說自己一生的不幸,但是說的只是自己,每句話卻都像是指向女兒。
 
此時此境,實在沒有必要繼續探討這兩個女性的矛盾。
 
我覺得自己對女兒的了解多一點,因此轉向母親,問她說:「妳來自怎樣的家庭?有沒有一些過去的因素,造成你現在對女兒如此激動?」
 
她想了一會,說:「我也是來自單親家庭,父親很早就離開了,根本沒有留下很深印象,只覺得母親很偉大,一個人帶大我們六個孩子。我排第五,雖然有時也會埋怨母親重男輕女,只聽兩個哥哥的話,但是我們都很孝順母親,從不給她添麻煩。」言下之意,又是矛頭向著女兒。
 
她停了下來,好像突有所思,然後說:「也許我自己決定離婚時,心中只擔心著母親,讓她又一次面對最不想面對的現實。心中只想安慰她,加上兒子需要特別照顧,也許就忽略了女兒。」
 
說到女兒,她的眉心又不由自主地豎了起來,繼續說下去:「女兒從小就跟我作對,十分難教,總是我說東,她就往西,我說西,她就往東。在我離婚前就已經是這樣。」
 
女兒忍不住插口:「那時妳拒絕與父親說話,什麼事都要我傳話。」
 
母親說:「不找妳傳話,找誰?妳總不能什麼事也不管。」
 
女兒說:「連現在也是一樣,仍得要我傳話!」
 
母親說:「現在他不給贍養費,當然也得有人找他。」
 
我原以為這父母已經離婚多年,沒想婚是離了,但是他們的恩怨卻是沒完沒了。離婚的道理,就是發現婚姻不能繼續,但是對很多人來說,離婚不是過去的事,情斷了,恨尤在,而恨,有時比愛更能把人拴在一起。
 
我問母親,已經分手六年了,怎麼仍走不出這一段已經完結了很久的矛盾。
 
她說:「我也不知道為什麼。看到自己的母親?失婚的苦頭,從小就決定絕對不作單親母親,怎料仍然走向上一代的路。」
 
她又說:「離婚後,我一直要自己比他活得更好,活得更成功,但是,每看到女兒,就想起她的父親,她的一舉一動,都像父親一樣。」
 
原以為是女兒放不下父母的離異,原來那患有憂鬱的母親,才是那一直維護著這段不幸婚姻的始作俑者。
 
母女關係的牽連,原來是那麼微妙、撲朔迷離,驟眼看去,以為是女兒偏幫父親,與母親不能貼心。看清楚一點,卻發覺母女是一對連體嬰、血脈相連。怪不得女兒總是往外求救,她需要逃出母親的制爪,她知道不能把母親的心魔,成為她自己的心魔。只是她無論怎樣走避,都會繼續肩負著父母,以及他們之間那剪不斷理還亂的恩怨。
 
可惜的是,母親在哀痛自己一生的失落之餘,只看到一個不稱心的女兒,看不到女兒對她的忠心。
 
參與這次會談的一位同學,過後問我說:「我看到女兒是那麼希望與母親接近,尤其當她提及那面鏡子,讓她知道自己對母親有多過分時,妳為什麼不利用這機會,讓她與母親面向彼此、互相接觸,消除彼此之間的誤會?」
 
我想,看到母女如此相殘的矛盾,人人都有一種自然衝動,想讓她們相擁相親,化干戈為親情。
 
「為什麼我不這樣做?」
 
因為親情是有代價的,一位悲傷的母親,往往要求女兒以她的感覺為感覺,以她的經驗為經驗,而女兒必須放棄自我,才可以成功地扮演這個別人為她安排的角色。
 
兩個嚴重受傷的女人,只會繼續以沒有效用方式去接近或抗拒對方。
 
家庭工作做得愈久,就愈覺得個人自我意識的重要。愈認為每個人都有責任要讓自己活得好一點,才有辦法親近別人。
 
即使親如母女,都必須弄好自己的界限,才有機會享受真正的親情。
 
因此,我對女兒說:「我希望你先學習訓練好妳的膀胱,不要靠醫生放尿。一個人如果連自己最密切的身體髮膚,都沒法控制,才是最最悲哀的事。」
 
而母親,六年了,我問她,是時候真的把前夫踢走了吧?
 
當別人都向家人尋求慰藉,我卻提議他們各自修行,好像違反了家庭的真義。
 
但我確實那樣做了。
 
(文轉載自《張老師月刊》第373期,2009年1月號)
 
 
李維榕
政治大學新聞系畢業,社會工作碩士、臨床心理學博士;是結構派家族治療大師米紐慶的唯一華人入室弟子,也是美國紐約家庭研究中心(Family Studies Inc.)的家族治療教授。現為香港大學家庭研究院總監,常受邀至歐洲、美、加、中國、台灣、新加坡等地講學及示範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