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病知多少

失落與創傷

災難心理學、創傷輔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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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傷後壓力症(Post-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, 簡稱PTSD),是指人在遭遇或對抗重大壓力後,其心理狀態產生失調的問題。這些經驗包括生命遭到威脅、嚴重物理性傷害、身體或心靈上的脅迫等。
 
一般而言,在創傷後第一個月是為急性期,心理衛生之工作重點為心理支援及衛教;創傷後第二至六個月為復原期,工作重點為危機及哀慟反應處理;第六個月後為重建期,著重發覺並追蹤罹患精神疾病之高危險群、心理輔導、以及精神醫療。
 
在遭逢巨大壓力及創傷後,可能立即發生類似解離狀態之症狀,包括如麻木感、疏離感、侷限之注意力、去現實感、去自我感、解離性失憶以及對外界覺知能力之減弱。
 
究竟此類反應至何種程度方可視為疾患,在受創初期的確較難區分。
 
急性期的社會心理治療策略
介入的原則主要是以恢復受創民眾往日之功能為預期目標,儘量避免探索取向之接觸,而是先以處理表面問題及促進整合之問題取向原則為主。協同其他服務人員,加強創傷資訊之提供,幫助於受創民眾瞭解發生了什麼事,並促進其對現實之掌握。此外,並給予情緒支援、接納其災後反應、強化自尊心、確認目前可獲得的資源、肯定其放棄責難、積極參與復原、尋求樂觀之道、以及恢復日常生活責任之努力。
 
藥物處置方面以症狀治療為主,並避免過度鎮靜,維持個案較佳之認知功能以及應變能力,有助於整合受創經驗及進行心理復健。
 
創傷後壓力症之社會心理治療策略
Horowitz綜合各家學說,認為PTSD的心路歷程有五個典型階段:哭喊期、否認期、侵擾期、接納期、及完成期。
 
危機處理
當個案受創後,心理重整的機轉即開始運作,為防範不良機轉所產生的後果,治療理應在受創後馬上展開危機處理。
 
危機處理時,注重醫病關係的建立,評估個案所處的症狀期給予個別化適當的處置,可適時的給予支持、教育、發展調適機轉、促使患者討論及接受此創傷經驗,而逐漸回復較平穩的情緒狀態。
 
個別心理治療
Brende及Parson認為在進一步的心理治療前,須先提醒患者以後治療過程中可能遭遇的心理壓力,例如治療後可能僅部份復原、病情改變前可能會暫時轉壞。
 
有些患者也從外界獲得附帶收穫,常見的收穫為金錢的補償、獲得注意或同情、及滿足其依賴的需求,這些補償若過度,容易再度強化該疾患及其持續時間,此為處理PTSD需注意且事先預防的。
 
認知或行為治療
當PTSD已形成,兩個重要的方法可運用。第一個方法,經由想像技巧或直接暴露於實際場所來經驗該創傷事件,若是強烈的暴露方式即為內爆治療,若是分等級的暴露方式稱為系統減敏法。第二個方法,教導病人發展處理壓力的方式,包括練習放鬆技巧及以認知探討方式協助其克服壓力。
 
根據臨床證據顯示,合併認知及行為治療,將提供患者更高之復原機會。
 
團體治療
其好處包括分享眾多創傷經驗及自團體成員獲得支持,一種受創經驗回顧與共享的過程。
 
團體諮商中,常見的議題包括生還者之罪惡感、驟失親人之哀慟反應、目睹死亡或不完整之人體或經歷重殘傷之情緒壓力、對未來之不確定感以及無望感、憤怒及否定作用等。
 
家族治療
其能減少患者之創傷事件被加上不良的標籤,促進家屬提供正向及適當的支持,甚至可協助受創者處理其婚姻危機。
 
結語
創傷後壓力症,其發病原因,包括創傷事件本身的特性、受創者的心理社會因素,及早已存在之生物體質因素等,它的治療需要包含生物、心理、社會三層面。提高對受創者精神症狀的敏感度,儘速就醫,正確地使用藥物,以及趁早實施心理復健,是避免嚴重功能損害以及其他併發症的不二法門。
 
(摘錄整理自《臺灣醫學》2002年6卷3期之〈創傷後壓力症之診斷與治療〉)